揽户

lǎn hù
1.宋代以后专以承揽他人税赋输纳从中取利者。 2.宋代解州解县﹑安邑两盐池为朝廷制盐的民户称"揽户"。又称畦户。朝廷每年向每户供给一定数量的粮和钱﹐而每户则向国家交一定数量的盐。见《宋史.食货志下三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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