卑职

【拼音】 bēi zhí
【注音】 ㄅㄟ ㄓˊ
【基本解释】 ◎ 卑职 bēizhí(1) [your humble servant]∶旧制州县以下的官对上司的自称卑职定效犬马之力(2) [minor official]∶低微的职位仕于梁室…止邑宰之卑职。——《陈书·沈炯传论》
【引证解释】 1. 低微的职位。《陈书·沉炯传论》:“ 沉烱 仕於 梁 室,年在知命,冀郎署之薄宦,止邑宰之卑职。”2. 旧时下级官吏面对上司时的自谦之称。 元 袁桷 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》:“卑职生长南方, 辽 金 旧事,鲜所知闻。” 清 李渔 《奈何天·密筹》:“恩主既然信用,卑职怎敢推辞,依命前去便了。”《天雨花》第十回:“卑职多年看不出,大人真个是神明。”《人民戏剧》1978年第4期:“对于 陈将军 所列三点,卑职原则上极表赞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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