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诗

【拼音】 lǜ shī
【注音】 ㄌㄩˋ ㄕ
【基本解释】 ◎ 律诗 lǜshī[lushi,a poem of eight lines] 中国旧诗体裁之一,形成于唐朝,每首诗八句,二、四、六、八句要押韵,三四两句、五六两句要对偶,字的平仄有定规,有五律(五个字一句)、七律(七个字一句)两种
【引证解释】 诗体名。近体诗的一种。起源于 南北朝 ,成熟于 唐 初。格律要求严格。分五言、七言两种,简称五律、七律。以八句为定格。每句有一定的平仄格式;双句押韵,以押平声为常,首句可押可不押。中间四句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对偶。亦偶有六律。其句数在八句以上者称排律。《新唐书·文艺上·杜甫传赞》:“ 唐 兴,诗人承 陈隋 风流,浮靡相矜。至 宋之问 、 沉佺期 等,研揣声音,浮切不差,而号‘律诗’,竞相袭沿。” 宋 洪适 《<元氏长庆集>原跋》:“声势沿顺,属对稳切者为律诗,以七言、五言为两体。” 清 王应奎 《柳南随笔》卷三:“律诗起於初 唐 ,而实肧胎於 齐 梁 之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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