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日签订关于《山东悬案条约》及附约

  在华盛顿会议期间,中日两国代表于1922年2月4日签订了《解决山东悬案条约》及《附约》。

  该条约共11条,附约8条,主要内容:一、胶州租界归还中国,开为商埠;二、德国所占之公产交还中国,日本所占有者低价收口;三、日军于6个月内撤退;四、青岛海关、青烟、青沪之海底电线交还中国;五、青岛盐场。青岛和济南之电台由中国赎回;六、胶济铁路由中国赎回,但由日人任车务长,中日各1人任会计长;德国在山东之矿产,交中日合办公司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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